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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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类别
任何符合本計劃範疇: 任何符合本计划范畴: (i)发展品牌; (ii)升级转型;及(iii)拓展内销市场,协助个别香港企业提升竞争力及发展内地市场的项目,均合资格申请本计划的资助。共有两类符合资格的项目:
第(i)类申请项目 撰写「全盘业务计划」 | 第(ii)类申请项目 实施计划中全部或部份项目 |
企业委聘合资格服务提供者制定有关发展品牌丶升级转型及/或拓展内销的全盘业务发展计划,以提升企业在内地的竞争力及促进内地业务的发展。 | 企业自行及/或委任其他执行机构推行发展品牌丶升级转型及/或拓展内销市场的特定措施,以提升企业在内地的竞争力及促进内地业务的发展。 |
下载参考资料
文件类别 | 描述 | 下载文件 |
申请指引 | 申请指引提供了一份详尽的指导文件以协助申请者填写申请表,申请指引记录了一般资料介绍丶申请资格丶项目及资助金额丶申请及审批程序丶项目监督丶发还资助丶查询及其他附加参考资料。 |
![]() (一般申请) ![]() (电商易) ![]() (申请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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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服务提供者(适用於「第(i)类申请」)
申请企业可委聘合资格服务提供者代为撰写全盘业务计划,为确保实施资助项目的服务提供者有一定质素,申请企业聘用的服务提供者须符合以下资格:
- 按《商业登记条例》(第 310 章)注册,或属香港的法定机构,或拥有有效内地营业执照的公司(只适用於内地计划) ;及
- 成立 1 年或以上;及
- 完成 5 个有关品牌丶升级转型或拓展行销的项目;及
- 顾问服务的负责人需有 5 年或以上与项目相关 经验,及须要全程参与顾问项目。
服务提供者必须提供有效之证明文件包括公司 之背景丶雇员之工作经验及有关之项目资料 等。本执行机构将就以上所递交的证明文件进行查核。
BUD 专项基金执行机构并没有指定任何公司或机构提供与专项基金相关之收费服务(包括协助企业提交申请丶制定全盘业务发展计划及执行项目)。
递交申请须知
申请企业只须於网上填妥电子申请表及上载所需证明文件便可提交申请。邮寄丶亲身或电邮等方式提交的申请恕不受理
提交申请
计划全年均接受申请。
截止申请日期
一般申请及「电商易」申请会按批次分批处理。本批次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香港时间23:59)。生产力局于截止日期后收到的申请将与下一批申请截止日期前收到的申请一同处理。